矿难预防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- 顶板事故预防:
- 严格执行“敲帮问顶”制度,及时支护顶板,防止顶板大面积悬露。
- 合理布置炮眼,控制炮眼装药量,避免对顶板造成过大破坏。
- 正确使用前探梁,严禁空顶作业,及时支护,缩短巷道悬露时间。
- 加强对井下已掘巷道的支护检查和维修,及时更换处理变形和损坏的支架。
- 矿井灾害事故预防:
- 合理设计边坡参数,加强边坡监测,做好挡墙稳固边坡,防止边坡开裂变形。
- 对于原有的灾害点,做好边坡加固和预防工作,消除因矿山开采而诱发灾害复发的隐患。
- 渣场弃渣要做好方量及边坡坡度的设计,设置拦渣坝,防止泥石流产生,并充分利用渣场,严禁随意弃渣。
- 对于坑道开采,要做好支护工作,边开采边支护,防止矿顶坍塌、冒顶等危害。
- 做好坑道的排水设计,防止因矿坑涌水造成危害。
- 设置监测点,做好监测记录与分析工作,确保在易于发生灾害地段防患于未然。
- 开采结束后,对矿区进行统一规划,进行矿山复垦工作,恢复矿山生态功能。
- 提升运输事故防治:
- 斜井提升的轨道必须达到合格品标准,临时轨道的合格率不低于50%,主要提升绞车的防跑车装置必须灵敏可靠。
- 煤矿地质灾害防治:
- 合理开采煤矿资源,保护地质环境,遵守相关法律法规,增强地质灾害工作的管理水平。
- 全面掌握开采地区的自然环境和地质条件,避免对煤矿开采造成影响。
- 遵守可持续发展观,不超标开采,保护地质环境。
- 不断改善通风系统,避免矿区出现瓦斯爆炸等事故。
此外,针对当前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
- 进一步明确规定必须立即停产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,如存在容易引发煤矿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,应立即停止生产,排除隐患。
- 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要暂扣有关证照,经整顿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,验收不合格的要予以关闭,并吊销证照。
- 对井下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,未经教育培训或经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。
- 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要轮流带班下井,加强现场安全管理。
总之,矿难预防措施涉及多个方面,需要综合考虑地质环境、生产技术、安全管理等多个因素,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来确保矿山安全生产。